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一、(二)不设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要求,经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申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核,拟移出2个市级绿色矿山,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处实名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联系人:王冰
联系电话:0431-88770058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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